學制說明20160516修
神學系學則
一、宗 旨:
提供正規、嚴謹、專業的聖經與神學課程,幫助信徒正確理解基督信仰要義與內涵,並提升信徒事奉教會、廣傳福音與服務社會之能力。
二、入學資格:
1.修課生: | 凡年滿十八歲(含)以上之教會受洗會友,具有高中(職)或同等學力以上之學歷,經牧師之推薦,並按規定程序完成報名、選課、繳費手續者即成為神學系修課生。 |
2.旁聽生: | 不限年齡、學歷,對基督信仰有興趣者,全程參與課程,無學籍,亦不能提出申請修課證明。 |
三、學制與學則:
入學資格 | 申請畢業 所需學分 |
畢業 授予學位 |
★基礎課程 (必修課程) |
▲核心課程 (必選課程) |
自由選修 |
第一類 大學畢業 |
修完36學分 | 神學士 B.Th |
19學分 | 17學分 | |
第二類 三專畢業 |
修完54學分 | 神學士 B.Th |
19學分 | 9學分 | 26學分 |
第三類 二、五專畢業 |
修完96學分 | 神學士 B.Th |
19學分 | 24學分 | 53學分 |
第四類 高中(職)畢 |
修完120學分 | 神學士 B.Th |
19學分 | 36學分 | 65學分 |
旁聽生 | 不限年齡、學歷,對基督信仰有興趣者,全程參與課程,無學籍,亦不能提出申請修課證明。 |
註:
1. | 獲得神學士(B.Th)學位者,可以依大學同等學歷報考台神校本部神研所道學碩士組、基督教關顧 協談碩士組或文學碩士組。但在2018學年度招生結束時,依循此管道報考「道學碩士組」將同步終止(即2018學年度為依循此管道報考「道學碩士組」的最後入學機會),詳細解釋,請見下方「落日條款說明」。 |
2. | 落日條款說明:台灣神學院已經完成教育部立案,立案後的「新學校」(台灣神學研究學院)也於2016學年度正式開始招生。為配合新學校後續的招生、發展與規劃,原「舊學校」(台灣神學院)中的道學碩士組預計於2018年8月新生入學後,就不會再辦理招生(即2018學年度入學舊學校的學生,乃為最後一屆)。也由於舊學校道學碩士組將於2018學年度後停止招生,因此,過去原先可以依台神神學系所頒發之畢業證書作為大學同等學歷,報考舊學校道學碩士組之管道,也將於2018學年度招生結束時,同步終止(即2018學年度為依循此「管道」的最後入學機會)。
※補充說明(一):要依循此管道(即以神學系畢業證書抵免大學同等學位)報考舊學校道學碩士組的神學系學生,請盡早完成畢業所要求的修課學分,取得神學系畢業資格。此管道的最後入學機會是2018學年度,亦即需在申請報考2018學年度之前(最晚要在2018年的6月之前),完成畢業所要求的修課學分,取得神學系畢業資格。 ※補充說明(二):符合台神神學系畢業資格的學生,即使在2018學年度結束後,仍然可以得到神學系所頒發的「畢業證書」,只不過此畢業證書在2018學年度招生結束之後,無法再作為報考台神道學碩士組時,抵免大學同等學歷之用。(即要報考2019學年度者,此管道不再適用。) ※本「落日條款」說明,於2016年4月11日由神學系系辦發佈Email通知神學系學生,並同步在神學系官網中公告。 |
3. | 修滿規定學分後,可於每年三月前向本系辦公室申請畢業。所修學分計入畢業審查之有效期限為十年(基隆、宜蘭、台中等外縣市地區因所排課程有限故不受必修、必選課程和十年畢業審查的限制)。 |
4. | 本系學分與台南神學院信徒神學系、玉山神學院信徒神學系學分互相承認。 |
5. | 為考量師資與成本,台北地區每門課開課標準為:需達到10人報名(其中5人為修課生)。非台北地區開課標準則由系辦公室依個別情況另外訂立。 |
6. | 課程採學期學分制,每學年分上下兩學期,每學期最高可修習十八學分。 |
7. | 必修課程與必選課程會在課程說明中附加標示與註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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